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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娜律师1984年从事律师职业,一直是(天津)五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现为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房地产部部长。张小娜律师在执业中以理论功底、文字功底扎实、出色的辩论技巧、处理法律事务严谨规范为执业风格。张小娜律师曾成功的为行政机关、银行、外资集团公司代理了几起数百万、数千万元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特别是其在担任房地产管理机关20年常年法律顾问的时间里,参与着天津房地产市场从不规范到规范、从依据房地产政策到依据房地产法律处理纠纷的全过程。在处理商品房纠纷、房屋拆迁、物业管理、集中供热、公房租赁等纠纷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由于业绩突出,被天津仲裁委员会房地产调解中心特聘为调解员。在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市房地产协会进行《新城镇改造中集体土地经营流转制度之探讨》、《天津房地产企业购并整合及融资上市规范》两个课题研究中,是《新城镇改造中集体土地经营流转制度之探讨》课题研究成员。在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承担的某国家级大型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中,张小娜律师具体负责市政工程施工类合同的谈判、草拟和审查工作。
张小娜律师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天津律协未保委主任职务。因其出色的地组织律师参与天津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2006年天津律协未保委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先进集体,张小娜律师本人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称号,在司法部受到领导的表彰。
教育背景: 中央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法专科毕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毕业。
社会职务: 天津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北辰区政协委员。
业务专长: 房地产诉讼及非诉事务、公司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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